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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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6493206137H/2018-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4-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房管局 |
2017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周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我局制定了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围绕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建设等工作,全面组织依法行政工作指导。
(二)注重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培养
2017年以来,为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我局邀请纪委宣讲人员,共计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廉政讲座2次;于今年“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赴博山焦裕禄纪念馆进行教育学习;9月份,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此外,我局还组织重点科室人员和主要领导,分别参加了检察院组织的廉政教育培训和法院职务犯罪审判旁听工作。
为提高法治能力,我局还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区司法部门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模拟办案练习。围绕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等工作,一方面在大街街道、丝绸路街道、永安街街道等多次举办房屋征收执法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培训班等。
(三)营造依法行政社会氛围
我局加强了对外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今日周村》、《淄博日报》等投稿宣传有关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对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分期刊登,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我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50余块,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有效普及了房地产方面的知识,增进了群众对房产管理工作的理解。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对于我局职能中涉及的房屋征收等重大行政事项,我局在去年已经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基础上,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今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在规范理顺物业管理体制,促进“富而强、精而美”的幸福周村建设。为此,我局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组织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意见初稿形成后,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征集了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请政府法制部门通过了法制审查和备案。
四、行政执法法治化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执法,执法证按规定考核审验,并加强了证件管理。2017年度,有1位同志通过考试,新申领取得执法证。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截止日前,我局已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行政执法监督
2017年以来,我局按照检查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对进行了执法检查37次,执法情况已上传系统备案。执法过程实现网上办案,并由专人负责及时修改完善执法网所有数据库数据工作。日前,年度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已经完成。
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过错。
五、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行政执法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今年以来,在周村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涉及住房保障,中介机构备案、财政预算等各类信息共计67条,让广大群众知晓我局行政执法内容、政策及动向。
六、行政行为监督
早在2016年10月,我局成立了周村区房产管理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了专职调解工作人员,并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2017年度,我们集中对行政调解等工作进行了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改
2017年以来,我局未存在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整改事项。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