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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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6493206137H/2017-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7-04-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房管局 |
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周政办函〔2016〕8号)要求,认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2016年以来,我局制定了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围绕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对涉迁街道办事处、及局相关下属单位科室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工作指导。 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培养方面。我局于6月至7月份期间,邀请检察院专家,为全局职工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并付警示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区法制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出勤率及考试通过率均在80%以上。围绕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等工作,一方面在大街街道、丝绸路街道、青年路街道等多次举办房屋征收执法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策培训班。 在营造社会氛围方面。我局加强了对外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向《今日周村》投稿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对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期刊登,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我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50余块,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有效普及了房地产方面的知识,增进了群众对房产管理工作的理解。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对于我局职能中涉及的房屋征收等重大行政事项,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逐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今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意在规范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为此,我局深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线调查研究,认真组织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意见初稿形成后,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征集了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请政府法制部门通过了法制审查和备案。 四、行政执法法治化 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执法,执法证按规定考核审验,并加强了证件管理。2016年度,因调离、离岗等原因注销执法证3件;另有4位同志通过考试,新申领取得执法证。 2016年10月,我局经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初审,拟被保留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016年以来,我局按照检查计划,对淄博建业房地产中介公司、周村鑫洁房地产中介公司等4家中介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情况已上传系统备案。执法过程实现网上办案,并由专人负责及时修改完善执法网所有数据库数据工作。 截止日前,我局尚未有行政处罚案件。在日常行政执法检查中,对于需要处罚的案件,我们将严格按照区法制办要求通过全市行政执法网处理行政处罚案件。 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过错。 五、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行政执法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今年以来,在周村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涉及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财政预算等各类信息共计39条,让广大群众知晓我局行政执法内容、政策及动向。 六、行政行为监督 2016年10月,我局成立了周村区房产管理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了专职调解工作人员,并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拓宽了群众诉求解决渠道。 今年以来,我局参与行政应诉案件5件,并已全部准确登记行政应诉信息管理系统。行政应诉过程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均未存在被法院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职责等情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诉讼结果。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改 前期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存在年度执法计划落实不力,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等问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及反馈意见,我局自纠自查,迅速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并按照报告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