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标题: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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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27 发布机构: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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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以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周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和《中共周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19 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我中心制定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棚户区改造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工作,对涉迁街道办事处及中心相关下属单位科室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工作指导。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注重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培养

一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坚持学习宣传宪法常态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局崇尚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在房地产服务领域各项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是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工作。

(三)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中心制定了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由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业务,按照《周村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普法实践创新,确保普法效果。

例如,我中心开展了物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及对标学习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5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5月31日组织各镇办物业办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区人民广场进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集中宣传。二是组织对标学习物业管理先进经验。组织全区各镇办物业分管负责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到桓台、临淄等区就物业服务、“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和“红色物业”建设进行参观学习、交流经验。三是组织镇办、业委会、企业及业主积极参与《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市里的立法调研和听证会工作,为条例的出台出谋划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

我中心还以普法宣传点评的形式,在区中介市场管理微信群中进行有关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的普法教育。先后引领大家学习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鲁价综发〔2014〕99号)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引导各房产中介机构认真落实价格明码标价等公示制度、积极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此外在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公房管理等领域,各相关科室采取专题讲座、广场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

二、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于我中心职能中涉及重大行政事项,严格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

中心党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约束,“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坚决杜绝“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情况发生。今年共组织“周五学习日”、“党员活动日”66次,上报“三重一大事项93项;修订并印发中心《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醒约谈制度》等二十项相关制度规定。

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精神,我中心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

对于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我们将加强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四、行政行为监督

本年度我中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