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乡村振兴局
标题: 周村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社会扶贫 )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扶贫办

周村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社会扶贫 )

发布日期: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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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市扶贫办《淄博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办关于扶贫日活动的安排部署,坚持“正面宣传、注重实效、广泛参与、务实节俭”的原则,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扶贫日纪念活动。10月17日前,组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公益组织集中开展扶贫日纪念活动,对特殊困难家庭和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帮扶救助。推荐部分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全市社会扶贫暨10·17扶贫日工作会议。

(二)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全面落实区领导、机关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爱心企业“5+1”帮扶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10·17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定点帮扶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拉近与贫困户之间关系,提升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开展系列扶贫公益活动。由团委、教体局等部门牵头,扎实开展“青春扶贫·情暖童心”活动,鼓励社会更多爱心人士关爱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由妇联牵头深入开展“美在家庭”巾帼扶贫志愿活动,改变贫困户家中卫生状况,形成良好卫生习惯。由区工商联牵头进一步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民政牵头,发动社会组织、扶贫志愿者队伍等,重点面向贫困老人或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活动,大力营造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区卫生健康局继续开展“第一村医”进村入户送健康活动关注贫困户身体健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医送药、一线巡诊、远程医疗和健康等活动,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其他职能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实施系列扶贫公益活动。

(四)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9月份全国“消费扶贫活动月”为契机,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集中推介涉贫特色农产品,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供销社等举办2020年周村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涉贫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乡村振兴服务队服务村、“第一书记”帮扶村与联系薄弱村、消费扶贫产品名单有关经营主体参加。各镇办、各部门要积极发动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采取印制周村区扶贫产品宣传册等多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扶贫产品,不断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五)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集中宣传月活动。10月份定为集中宣传月,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和各主流媒体,突出专题宣传,强化典型宣传,开展各类公益宣传,宣传党和政府富民政策、措施,展示近几年来的脱贫攻坚成果。依托智慧周村手机台、“掌上周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向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宣传短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扶贫日活动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各镇办部门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开展相关活动。举办扶贫日系列活动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确保活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