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郊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024) 整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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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2035/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南郊镇 |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024)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郭家村正阳路南侧,有一处凹地,被填埋建筑垃圾,压实踏平。
二、整改措施
1、责令郭米新村落实属地责任,完成土地整理,进一步做好地力提升,达到种植条件,并种植玉米。
2、周村区综合执法局、南郊镇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非法填埋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
三、整改成效
已按照要求完成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后续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8月3日-8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人:祖慧聪;联系电话:0533-6060180),向南郊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南郊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