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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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0XB/2024-54830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
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97)》,青年路街道长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设施申请供暖执行当地居民价格,经实地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现将青年路街道长行社区《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11月2日前向受理部门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533-786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