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30145号)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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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K21218151R/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和《周村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信访问题“周村区东门路2号南铁路护坡扬尘污染环境。”(受理编号:X2SD202109230145号)的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周村区东门路2号南铁路护坡扬尘污染环境。
二、整改措施
该处为铁路通信设施用地,如若进行修整或补植绿化需要对此处石堆,土地进行整理。该处铁路设置明显标识牌,要求此处3米之内严禁取土。办事处无法对其进行修整。
三、整改完成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2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反映。
联系人:杨日升
联系电话:0533-7878809
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南路11号
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