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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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2948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消防救援大队 |
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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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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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
检查单位是否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是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等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火灾高危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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