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消防救援大队
标题: 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2026-52948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01 发布机构: 周村区消防救援大队

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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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频次

备注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检查单位是否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是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等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现场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火灾高危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