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财政局
标题: 周村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353/2023-53290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周村区财政局

周村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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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文

周财字〔202224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年初制定了区财政局年度学法计划,定期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开展了《学法用法讲堂》等各类普法学法活动,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培训活动,同时行政执法人员也按时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法治培训及相关考试。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编制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证明事项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2022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重点针对《宪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快我局法治管理进程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和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更好的解决行政争议,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按照《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定期报送备案。

(五)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周村区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及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周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专项整治确定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开等问题。

(七)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贯彻落实《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淄政发〔202013号)《周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周政发〔202058号)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确保我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省、市、区各项制度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我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对财政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继续实施的意见建议。

(八)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56号),以及市区关于互联网+监管部署要求,我局大力落实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用监管,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财政监督、检查、监控工作得到全方位的提升,实现2022年监管事项及双随机事项100%覆盖。

(九)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作用,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高质量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要求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新调整的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按时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政府信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财政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有关问题。从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从述德、述廉、述责、述法等方面带头开展年终述职。

(二)健全完善学法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关于完善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周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局党组会议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及专题法治讲座。

(三)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2022年我局按照《预算法》、《国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财政风险有效防控,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国有企业依法监管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政府采购监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监督等全过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普法和执法专项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局里从事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系统,真正做到了如指掌,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化普法执法思想认识,不断完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确保财政工作稳定、安全、有条不紊地开展,进一步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安排: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界定标准,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健全行政机关合同事前审查机制,实现合同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做好涉及市场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行政处罚、财政检查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化解财政执法和财政监管行为的潜在法律风险。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完善财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查找和纠正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案件处理前沟通调解力度,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稳妥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切实推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优秀案例。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周村区财政局

20221229

 

 

 

 

 

 

 

 

 

 

 

 

 

 

 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12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