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财政局

周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周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周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四财政局办公室)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期财政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投资评审、农村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监督、国有企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机关文化建设、三型机关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周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在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四财政局办公室) 领取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本机关在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 规定时效限制 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申请表后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中国·周村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2.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区服务业发展局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周村区市民之家406

邮政编码

2553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6412590

   

6412590

电子信箱:

zcqcaizhengju@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33-6412590,邮箱:zcqcaizhengju@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38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周村区财政

202172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周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周村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77条。2022年增加了14条。其中政府会议7条财政信息124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30条;减税降费60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周村区财政局收到6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栏栏目要素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明确公开内容和责任科室,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有效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的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两个平台。一是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二是周村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我局由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和信息更新,并由1名人员专职负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三是抓好技能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标准有序。不断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丰富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度,周村区财政局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1项,提出的是为关于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议,我局已进行答复,并取得满意的反馈意见。2023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4)《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我们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本报告旨在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在2023年度积极推动信息公开的加大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督促,确保信息及时公开、真实准确。同时,我局还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意识和积极性。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周村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周村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条数,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发挥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规范制度建设,提高我县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公开力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63条,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对公众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民生及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同时,建立涉密信息清单制度。除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纳入清单范围的信息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周村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查阅的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股室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教育学习。举办财政信息工作教育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报送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并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我局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主观性不够强等问题

   2.改进措施。一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的工作,更全面和更准确地解读政策,增加原创性政策解读文章。二是增强创新意识,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多样化。三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周村区财政局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项,提出的是为周村千亿级不锈钢产业园建立发展成立一支专项基金的建议,我局已向各位代表进行答复,并取得满意的反馈意见。2022年度,区财政局未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

2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

周村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周村区财政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等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按照本单位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信息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公开目录管理。根据我单位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目录,做到信息与目录的一致,方便群众查阅。二是规范信息管理流程。对拟发信息,分管领导及时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的内容均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学习新修订《条例》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说明,明确了公开内容。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两个平台。一是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其政务公开栏目的部门及镇办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依托周村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查阅的便利性。三是平台的保障。我局由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和信息更新,并由1名人员专职负责。

(五)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了局内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考核,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提高对政务工作的认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人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要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及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维护和充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职责,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区财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二)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周村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4-15

周村区财政局202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周村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0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涉及我局的共4件,其中牵头办理的1件,协助办理的3件。由我局主办的建议已办理完毕,建议答复已按要求送达建议人,并取得满意的反馈意见,协助办理3件建议答复的已将相关意见转主办单位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周村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另注明,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有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周村区财政局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工作考核情况。2020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六)社会评议情况过社会评议查找周村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综合评定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评议结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处理,积极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浮动金额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比,还有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坚决杜绝一阵风式政务公开,坚持做到定期公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周村区财政局201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周村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2019年,周村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3件,已全部办结。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5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浮动金额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2

周村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8

周村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3-29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全面总结2015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度检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周政办发〔201555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区财政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丰富载体形式、强化公开责任,依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和对财政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各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相关事项。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增强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确保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的逐步提升。按照周政办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227,向社会公布2015区级以及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73,向社会公布2015年区级以及部门算和三公经费算。二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范围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党群口单位,公开内容首次将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政府采购网、周村报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400,采购信息涵盖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四是公开政府债券信息和扶贫、移民资金信息。125日,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周村区2014预算执行和2015年预算草案方案》,涵盖了政府债券、库区移民补贴等相关信息。另外,在全区层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规定》、《周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周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4个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全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新闻发布会以及公示公告栏、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府文件、机构建设、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在《周村信息》、《周村政务信息》等公开信息共计26条次;发布《财政信息》25期;通过《今日周村》媒介公开信息25条。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局根据自身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和设立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所有信息均经过采编人员严格审查和相关领导签字确认,通过层层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宣传规范、客观、准确,所有签字稿留存档案。严格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监督,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对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区财政局不断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基层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财政投资评审等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律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三是进一步办好局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在信息平台发布财政信息,及时公开上级重要文件、局内部制度规章等信息资料,确保广大财政干部及时把握信息动向,促进财政工作开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无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216

   

 



2013年周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8

2013年周村区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总结201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周政办函〔2014〕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丰富载体形式、强化公开责任,深入、全面、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和对财政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各业务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增强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确保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的逐步提升。2013年,在全区财政系统统一安装了腾讯即时通信息软件和正版WPS办公软件,对全局计算机系统进行了整顿和维护,为有效应对信息安全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安全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新闻发布会以及公示公告栏、报刊、电视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公开范围涉及政府文件、机构建设、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在《淄博政务信息》、《周村信息》、《周村政务信息》等公开信息共计65条次;印发《财政信息》41期;通过报刊、网站等形式公开信息33条。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局根据自身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和设立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在局办公楼制作了政务公开栏,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所有信息均经过采编人员严格审查和相关领导签字确认,通过层层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宣传规范、客观、准确,所有签字稿留存档案。严格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监督,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对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区财政局不断加强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基层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财政投资评审等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律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三是进一步办好局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在信息平台发布财政信息,及时公开上级重要文件、局内部制度规章等信息资料,确保广大财政干部及时把握信息动向,促进财政工作开展。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120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周村区财政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39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5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106

      4.规划设计、统计信息

17

      5.财务预决算信息

1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十一、

 

其中: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4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人次

6

单位负责人: 于学民  填表人:王冰   联系方式:6409345 填表日期2014120

周村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3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还把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有关政务信息,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主要有机构职能、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统计数据等信息。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局根据自身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和设立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区财政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涉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制度,对所公开信息全部进行了保密审查,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公开。同时,定期对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复查删除不准确、不适宜信息及其他隐患漏洞,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为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3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和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