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财政局
标题: 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353/2025-55187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5 发布机构: 周村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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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专项整治投诉内容、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31日。

二、整治范围

2023年以来我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三、整治重点

1. 乡镇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2. 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

3. 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

4. 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5. 以广告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

6. 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3-7878018         

【举报邮箱】zcqcaizhengju@zb.shandong.cn

【受理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2553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须知】反映的问题要尽量详细,反映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