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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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353/2025-55187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财政局 |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专项整治投诉内容、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23年以来我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三、整治重点
1. 乡镇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2. 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
3. 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
4. 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5. 以广告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
6. 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3-7878018
【举报邮箱】zcqcaizhengju@zb.shandong.cn
【受理地址】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编2553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受理须知】反映的问题要尽量详细,反映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