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领取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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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353/2026-556254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0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财政局 |
广大考生:
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6年1月4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周村区财政局领取(代领证书的需携带本人和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选择邮寄证书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专题专栏—证书邮寄申请,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邮费到付)。
注:如有考生忘记自己当时报名所选择的审核区县,请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之家”→ “证书邮寄申请” →“证书邮寄检测并进入信息填写页”,即可查看证书所在区县。会计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继续填写信息申请邮寄,或者退出系统自行现场领取。
二、领取时间及地点
集中领取时间为2026年1月4日-1月30日(工作日)。集中领取时间结束后,工作日时间可办理证书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01房间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