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议》提案)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05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7-0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051号提案的答复

 

周艳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区财政局作为主办单位,第一时间会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对委员提出的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问题认真分析,充分吸收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深化我区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周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情况

周村区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目前已与淄博市鑫润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纳入全担保体系,以保障我区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一是2020年区政府与淄博市鑫润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分险业务合作协议》,融资担保额度10亿元。二是2021周村农商行、齐商银行周村支行、青隆村镇银行与淄博市鑫润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融资担保额度25亿元力周村区千亿级不锈钢产业园项目建设。三是20232月周村区政府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政担合作互助共建协议》,融资担保额度50亿元。

二、下一步打算

周村区将积极加入全省政府性担保体系,拟与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共建合作协议》,省投融资担保集团3-5年内为周村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三农主体提供50亿元融资担保服务,第一年向工业、文旅等产行业市场主体提供担保服务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发挥再担保分险政策及杠杆撬动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入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同时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推广技改贷、创业担保贷、鲁担惠农贷、春风齐鑫贷等政府性担保机构分险增信的信贷产品,破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缺少担保难题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我区担保体系建设,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375

《关于成立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