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批准的债务限额内,2019年我区当年举借债务 5.3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 3.5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 0亿元,专项债券 3.57 亿元),再融资债券 1.75亿元(包括一般债券0.80亿元、专项债券0.95亿元)。再融资债券只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不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