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1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政策有效推行的提案)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111
建议人: 李向东、杨森
主办单位: 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11号提案的答复

 

李向东、杨森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金融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知识产业质押融资惠企政策有效推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

2021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市监知字〔2021〕137号)》,明确了贷款用途和条件、职责分工、贷款程序及管理、申报和支持方式等内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分为直接质押贷款与间接质押贷款。直接质押贷款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知识产权出质,直接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间接质押贷款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其他方式(如企业、担保公司等)提供担保,以知识产权出质作为反担保间接获得贷款。

各银行机构制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略有不同,例如农行周村支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需要借款人提供资产抵押,但享受行内最低贷款利率;周村农商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是否额外提供抵押物,优质企业仅需要知识产权质押。

二、金融支持科创型企业发展举措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科技创新金融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我区既有“银税贷”“春风齐鑫贷”“会商贷”等普惠信用贷款,也有专门针对科创型企业推出的特色信贷产品,如建行推出“科技补偿贷”、中行推出“科创贷”、周村农商行推出“专精特新贷”。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镇办组织科创型企业开展精准银企对接活动,打破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金融政策知晓度。利用“周村金融”公众号、金融辅导员机制、“齐好办·金融管家”等加大线下线上金融产品推广,强化各类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政策集成快达、精准推送,使信贷产品有效、低成本地触达科创型企业,释放企业“敢贷愿贷”积极性,提升“能贷会贷”能力。同时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探索更多有效帮扶举措,助力科创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金融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7月27日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个人)以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指标、释放知识产权新动能,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以上是对于知识产权质押的解读,单纯从通知上来看,该政策为缓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窄的问题开辟了新道路,可是在具体推行的过程中某些实际的痛点就会逐渐显现。 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银行愿意做知识产权贷款,但要求企业必须用不动产、固定资产做抵押。例如我公司做了两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第一次是质押上了法人的房产,第二次是质押上公司房产+法人房产。在二次贷款中知识产权都是搭上的,即使是没有知识产权抵押也能贷下款来。 二是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只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正是因为缺少不动产、固定资产等抵押物才难以融资。 三是现在能享受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都是有不动产、固定资产的企业,是为了享受知识产权贷款贴息政策的,本来就能够贷到款的企业。而真正急需贷款的科创型小微企业还是贷不到款,与制定此政策的初衷不符。 目前政府出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企政策与银行实际的贷款政策,各表一书,使许多科创型的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只能是看看。 建议和对策: 政府搭台给企业背书。银行出于自身风险考虑,制定知识产权质押的政策采取“实物+知识产权质押”的形式。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公信力帮信誉好、正常缴税的科创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替科创型中小企业背书,让银行安心只用知识产权质押就贷款给科创型中小企业,同时科创型中小企业应把自己公司的股权抵押给政府,还完银行贷款后,政府再把公司股权还给企业。以此加强银行对于企业的信认度,降低银行政府的风险,方便惠企政策的有效执行,把帮助科创型中小微企业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