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地产不良贷款“双升”警惕违规流入楼市 | ||
---|---|---|---|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6406C/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一、房地产不良贷款现状
驻周银行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银保监会、央行、住建部等多部委联合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房住不炒”的基本要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据调研,我区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仅100余万元,多为个人房贷产生的不良,分布在周村农商行和青隆村镇银行两家银行机构。
二、问题反映
据周村农商行信贷管理部马尧经理反映,截至8月末,周村农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11亿,占总贷款余额的10.13%,其中:地产开发贷款余额0.2亿元、商用房贷款余额1.04亿、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87亿。房地产贷款不良贷款41.17万元,其中商用房不良贷款余额14.2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不良余额26.97万元。由此可见,农商行地产开发贷款极少,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占房地产贷款总额的79.71%。发放的按揭贷款借款人以日常购房的工薪阶层为主,多为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强制压降势必会大大增加客户的还款压力;且周村农商行个人住房贷款体量较小,按照还款计划每月归还金额为300余万元,根据监管要求测算房贷信贷额度收紧,若强制归还贷款、申请后长时间贷款无法发放容易引发声誉风险。
三、意见建议
一是鼓励银行机构与客户签订借款合时向借款人送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风险提示函》。提示函一式两份,借款人留存一份,银行留存一份。二是项目贷款以借款人其他商业房地产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时,在项目准入、调查阶段需对其合规性进一步把关,全面、合理考虑其建设、融资、税金等成本,审慎评估借款人综合收益,强化对此类贷款项目还款资金的监管,确保第一还款来源真实、有效。三是鼓励银行机构随政策变化修订《购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通过贷款政策调控信贷资金,避免过度流入楼市。四是监管部门加强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投放规模及结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鼓励银行机构建立台账,每月根据还款情况和监管要求,测算可放款额度,依据台账申请先后顺序放款。五是严控房地产贷款舆情风险,及时与信贷客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预防信访投诉、舆情风险的发生。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