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对《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65W/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07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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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20201130日,我局收到《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通知单及所附送审材料,现将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送审材料及审核依据

(一)收到的送审材料:

1、区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查通知单;

2、《草案》文本;

3、起草说明;

4、公众参与报告;

5、专家论证报告;

6、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二、合法性审核情况

(一)起草主体和制定权限

《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制定决策由周村区人民政府作出,并确定了该规划纲要草案的拟订等项工作由周村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承办,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项及第十一条规定,决策的制定主体与决策的承办主体适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五)项、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项等规定,周村区人民政府对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制定符合法定权限。

(二)程序履行情况

  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聘请了第三方专家的参与,通过视频座谈会形式,广泛征求了区政府、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大学城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周村经开区、部分重点企业等上述部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专家的意见,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进行了征集了意见与建议,并分别组织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形成了专家论证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内容和形式

《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分为十个部分,包括:形势背景和总体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聚焦新经济,打造数字周村等计八章三十四节内容,该《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制定结合了周村区实际情况,其内容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

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制定依据明确,制定主体适格,制定权限合法,草案的形成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以上意见,供决策时参考。

   

附件:主要审查依据

   

                

周村区司法局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