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村区商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村区商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周发改发〔2021〕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65W/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03-03
发文日期
2021-03-04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村区商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改发〔2021〕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 决策部署,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 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 主体活力。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清单》在我区顺利实施。
二、要进一步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积极通过报刊、 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清单》宣传解读,开展《清单》 学习培训,不断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制度、《清单》内容、《清单》实施工作的了解,提升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持续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清理 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各类门槛壁垒,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 管理模式。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及说明(见附件),严格对照执行《清单》规定事项。
四、《清单》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及时发现并 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的意见建议,集成高效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落地落实。
对《清单》贯彻落实情况,区发展改革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督导。
联系人:区发展改革局,高崇智,6195225;
区商务局,李雪,6195135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李长勇,6195599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周村区商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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