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1个方案的通知-(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65W/2020-None 文号: 周改办发〔2020〕4号
发文日期: 2020-07-31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1个方案的通知-(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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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委、 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 11 个方案已经区委深改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周村区委改革办

2020 7 27

 

 

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制度创新推动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差异化监管流程实施方案。该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保有压、差异化监管原则,聚焦我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承诺为引领的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创新创业的包容审慎监管、严惩重罚的重点领域监管、协同高效的联合监管,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动态共享信用评价结果。积极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省社会信用中心、市社会信用中心对接,定期将我区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至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二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按照全省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力争2020年年底前,将我区辖区内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E五类。三是统筹使用多维度评价结果。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中,要统筹使用、有机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信用评价等多维度评价结果。四是统一信用报告标准。依据全省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积极推动信用报告统一规范,拓展结果应用。五是实施差异化信用监管。抽查检查、资格审查、评估验收等日常监管工作要与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整合归并检查事项。制定我区市场监管领域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将更多领域、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打扰。加大省、市政府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应用培训,推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覆盖、新常态。二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中,认真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确保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除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特殊领域外,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每年除进行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外,不得再安排其他检查;对严重失信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三是积极推行智慧监管。抓住区政府“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利机遇,加快监管数据整合,优化大数据融合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合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提升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时效性。四是着力推行阳光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三)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

一是着力推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依托淄博市信用协同服务监管系统,按照《淄博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和《淄博市告知承诺政务服务申请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符合主要申请条件、核心要件齐全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推行“容缺审批”。进一步梳理完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出更多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办理过程中以信用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办理。对办理后抽查发现虚假申报或不履行承诺义务的,撤销原行政决定,将申请人纳入信用认定异常名录,并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和有关惩戒。二是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强化市场主体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三是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承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统一制定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加强行业自律。四是推行信用修复公开承诺。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严格要求失信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诚信经营的具体要求、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违背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等。五是及时公开公示信用承诺。积极做好各类信用承诺归集共享,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创新新兴业态监管模式。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四新经济”企业,量身定制监管制度,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包容期。二是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加强风险防控预警。建立轻微或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对市场主体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风险预警。四是建立集体会商制度。相关部门牵头邀请法律专家、“四新”经济专业人士、企业家参与,定期研究磋商“四新”经济监管政策,及时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五是划定监管红线。对P2P网贷、私募股权融资等领域,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伪新兴项目,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五)强化重点特殊领域监管

一是对重点特殊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等方式,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二是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强全区企业风险防控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把控生产、销售、流通等重点环节,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严惩制度,对于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四是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对举报人实施重奖,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解除举报人后顾之忧。五是综合运用多种惩罚措施。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手段严惩重罚,保持对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六)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新模式

一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制度。推动建立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和随机抽查、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监管。明确监管事项、细化责任分工,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有效支撑作用,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单,持续归集部门监管数据,汇聚监管对象处罚记录、经营异常记录、信用异常记录等数据,实现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应用。加快推进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国全省统一标准,规范认定依据,严格认定程序。加快联合奖惩系统安装部署进度,嵌入区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流程,按照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措施清单,组织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开展黑名单主体整改工作,引导黑名单主体主动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信用报告等材料,依法依规退出黑名单。持续推进信用修复,依托“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修复平台,严格按照修复流程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初审工作。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全面推行“信用+行政审批”“信用+便民服务”“信用+行政监管”“信用+市场退出”“信用+金融信贷”等,探索推进更多“信用+”系列应用场景,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全面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推动建立让“守信者一路绿灯”的联合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诚信守法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七)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三清单”(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编制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据清单。二是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准确、及时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三是及时归集共享信用信息。依托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要求,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量报送信用信息。四是健全信用信息报送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制度,综合信用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对部门进行分别排名,实行“末位约谈”制。五是拓展信用信息覆盖面。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议约定,推动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企业自愿注册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八)加强监管执法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惩处,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推行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建立监管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二是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诚信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考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率先纳入信用记录管理。三是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开展智慧监管,将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测预警,根据不同风险程度采取关注、警示、约谈等监管措施,既防患于未然,又使监管措施更加多样化、柔性化,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对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监管、刮风式监管等简单粗暴做法,及时纠偏纠错,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正当利益。四是加大监管执法违法违规处罚。对人为干预的选择性监管、提前通风报信以逃避监管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鼓励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对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政策,非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免于责任追究,激励监管执法干部敢抓敢管、担当尽责(责任单位:区法院、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九)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局面

一是积极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法依规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升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公示”,相关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畅通信用信息来源渠道。监测整合1234512315等各类投诉举报信息、互联网重大舆情监测信息,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后,纳入失信记录并作为失信信息依法公开公示。三是支持开展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第三方监管。四是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设立信用监督岗位,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周村经济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作为加快流程再造、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

(二)强化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加快市场监管领域法规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及时修订涉及差异化监管的规章制度文件,为深化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待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监管工作法治保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地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经营者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新型监管措施。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各有关部门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我区开展差异化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具有示范性、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