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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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65W/2023-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5-0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一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一)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淄博市有关部门及区县对结构性污染认识不足,对结构调整缺乏壮士断腕的决心,仍然存在路径依赖,有的工作走形式、搞变通,对企业违法问题疏于监管。1.(一)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工作推动不力。周村区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淄博旭能热电有限公司3#、4#机组等3台违规机组应予淘汰。但在淄博市历次组织燃煤机组淘汰、改造、整合过程中,周村区均未摸排上报3台机组信息,直至督察组进驻当日,周村区发展改革局才责成瑞光热电停止运行违规机组并在3日内拆除。博山开发区热电厂有限公司2#机组、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热电厂5#机组未按时采取关停措施,且机组实际信息与淄博市发展改革部门清单不一致。有关区县对余热利用统筹不足,机组优化整合和供热能力不足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三、整改措施
按要求组织拆除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淄博旭能热电有限公司3台违规机组。
四、整改完成情况
淄博旭能热电有限公司原3#1.5万千瓦背压机组、4#2.5万千瓦背压机组和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原3#2.4万千瓦背压机组已于2021年4月底拆除,并通过安全专家验收,省市联合巡查组现场已进行过多次巡查核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
联系电话:0533-6195397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