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调整公布2020年周村区区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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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公布2020年周村区区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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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鲁价综发〔201854号)、《山东省物价局印发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0号)现就《周村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调整公布。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政策变化将及时调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施相关收费前,应当按规定向社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周村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   

周村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2020年)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收费单位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水务系统

淄博瀚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居民生活用水

元/立方米

基本水价1.75,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

发改价格〔2020〕34号、周发改发〔202018

 

不含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

基本水价2.625,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88立方米(含)

基本水价5.25,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

二、工商业用水(含服务业)

元/立方米

基本水价:2.00

三、特殊行业用水

元/立方米

基本水价:6.00

四、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1.00

周价字〔201723号

 

 

五、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1.40

 

 

公用事业系统

 

周村各热力公司

一、社区居(村)委会、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供暖价格

元/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20.7

 

周政办发201825

城区

二、居民生活供暖价格

元/平方米

按套内建筑面积22

城区

三、非居民供暖价格

元/平方米

按建筑面积30

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按1米计算)

四、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收费

元/个、供暖季

300

 

交通系统

各有关客运经营企业

市内区间公交客运线路票价

/人.次

详见文件

鲁价格发2011〕18号

淄价字201590号

周价字(2017〕29号

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

住建系统

周村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周价字201724号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凭《特困职工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给予优惠,每月减半收费,即每户每月收费3元

1、居民

元/户.月

6其中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居民按4元/户.月

 

2、城市暂住人口

元/人.月

2

 

3、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

元/人.月

3

已缴纳医疗废物处理费的医疗单位,不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4、企业(商业服务业除外)

元/人.月

2

按在职职工人数

5、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

元/单位

30

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及工业品市场

超过100平方米的

元/平方米.月

0.05

 

 

周价字201724号

 

6、农贸、集贸市场

元/摊位.天

1

 

7、交通运输工具

客运出租车

元/车.月

2

 

中巴(30座及以下)

元/车.月

10

 

大客(30座以上)

元/车.月

30

 

货运车

元/吨.月

1

 

客运列车

元/人.月

2

按企业在职工人数

二、建筑垃圾

处理费

元/立方米

2

 

代运费

元/吨

10公里以内13

周价字201414号

 

元/吨

10公里以外15

城管系统

周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城区部分空间资源使用费

周价字201755号

 

广告类型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计算单位

楼顶广告、墙体广告、平面广告

40

30

20

元/年.每平方米

围挡广告

0.15

0.1

0.05

元/年.每平方米

立柱式广告

0.5

0.4

0.3

元/年.每平方米

大型电子显示屏

40

元/月.平方米(主城区户外广告,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不具备拍卖条件的要参照同一区域拍卖平均价格执行)。

标牌标识

0.5

元/天.每平方米

路名牌商业广告

0.5

元/天.每个

站牌商业广告

0.3

元/天.每个

条幅

10

元/天.每条

布幅

5-10

元/天.每平方米

路旗、彩旗

1-3

元/天.每面

路灯杆(灯箱)广告

0.5

元/天.每个

利用车体设置商业广告

30-40

元/月.每车

设置气模、拱门、立体模型、宣传台

100-300

元/天.每处

悬挂气球

10-20

元/天.每个

制作飞艇广告、动力伞广告

300-500

元/天.每个

备注

有浮动幅度的按下限执行

旅游系统

蒲松龄书馆注:2018年3月起讲解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门票价格

元/人.次

10

周价字2018〕21

1、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收门票;2、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离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3、对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4、对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集体参观实行免票;5、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6、按国家规定,其他应当实行免票优惠的人员从其规定。

教育系统

各幼儿园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详见文件

鲁价费发201581号、淄价字2018115

周价字2018〕19

 

(一)伙食费

元/生.天

幼儿园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的费用

市场调节价

(二)校车接送费

元/生.天

幼儿园自设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收取的费用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

元/生.年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元/生.年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五)床上用品费

元/生.套

幼儿园为入园新生代购的被褥用品费用。向幼儿家长提供服务时,应公示被褥用品的采购合同与实际进价,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

物业

物业公司

一、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

 

 

淄价字2018〕155号                                                                                                                                                                            

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1、车位租赁费

 

 

     地上

元/车位.月

150

     地下

元/车位.月

200

  2、停车服务费

 

 

     地上

元/车位.月

30

     地下

元/车位.月

40

3、封闭式专用车库租赁费

元/车位.月

300

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淄价字2018〕155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一)未配备电梯

 

 

1、一星级

元/㎡.

0.35

2、二星级

元/㎡.

0.5

3、三星级

元/㎡.

0.7

4、四星级

元/㎡.

1.1

5、五星级

元/㎡.

1.6

(二)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收费

 

 

1、一星级

元/㎡.

0.72(含电梯运行费用0.37)

2、二星级

元/㎡.

0.87(含电梯运行费用0.37)

3、三星级

元/㎡.

1.07(含电梯运行费用0.37)

4、四星级

元/㎡.

1.50(含电梯运行费用0.4)

5、五星级

元/㎡.

2.05(含电梯运行费用0.45)

其他

实行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费

  

周发改发〔202023

 

 

计费方式

车型分类

收费标准

 

计次收费

小型汽车

4小时内每车次3元

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

大型汽车

4小时内每车次4元

每超过4小时加收2元

计时收费

小型汽车

4小时内每车次3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 每车加收1元

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

大型汽车

4小时内每车次4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 每车加收2元

备注:

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

2、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价,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大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3、车型分类:小型汽车是指轿车、微型客货车等悬挂蓝色、黑色牌照的车辆;大型汽车是指大型客货车等悬挂黄色牌照的车辆。

4、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及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免费停放,严禁拒停。

5、公立医疗机构停车场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目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