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497/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12 发布机构: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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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秩序,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立足我区实际,从贷款支持、税费减免、社保资金缓缴、设备补助等方面精准制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

    二、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共15条,主要内容是:

    (一)第1、2条主要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抽贷、断贷、压贷,必要时增加应急贷款,保障企业资金流动性。建立疫情防控企业资金专项,增加区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3000万元。

    (二)第3、4、5条主要是强化财政支持。区税务部门依法延期缴纳、减免税费。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做好提前启动企业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工作。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积极扶持“双创”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

   (三)第6、7、8、9条主要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包括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畅通企业物流运输。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引导企业申报各类鼓励外经贸发展专项政策,及时兑付2020年度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

   (四)第10、11条主要是加大稳岗就业。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做好及时发放稳岗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

   (五)第12、13、14、15条主要是提高服务效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