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497/2024-54261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新建东路201;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203;电子邮箱:jingmaoju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社会监督等信息,2023年,我局网站发布文件、政策、办理结果等信息58条,其中,业务工作36条、财政信息4条、公示公告4条、提案建议办理8条、其他类6条。着力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实现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2023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智慧周村等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各栏目专题和相关工作信息利用媒体平台唱响经济光明论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极大提升工信信息的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1名,专职工作人员1人,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专题培训1次,加强补齐短板,提升实效,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主动配合区政府的考核及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工作创新性不足,高质量多角度的政策解读方式偏少;三是对于企业、群众关切的一些问题,主动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和全面性还有差距。下一步,工信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实做细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知识学习的力度,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年度对7件政协提案进行答复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未收到人大建议

3.我局紧扣《2023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效果导向,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