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环境生态分局

关于印发《周村区2020-2021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工信字〔2020〕89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86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2021年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淄工信材〔202014)和关于印发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039精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制定了《周村区2020-2021年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2020-2021年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11月26

 

附件

 

周村区2020—2021年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86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2021年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淄工信材〔2020〕14号)和《关于印发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0〕39号),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我的各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20—2021年度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调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保大会精神,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减少秋冬季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科学合理,发挥实效,促进全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实施时间

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20121日至2021年3月15日。

三、总体要求

(一)实施绩效豁免政策。为避免“一刀切”,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措施,对于2020—2021年秋冬季期间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豁免企业,在2020—2021秋冬季期间可以免于停限产,实行自主减排。对于豁免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问题的企业,立即取消其豁免资格。

(二)坚持错峰生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我区产业特点和实际,各相关范围企业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原则上可不再实行错峰生产。

)严格落实停限产比例。对于采用限产方式的企业,要严格限产比例,限产比例应当优先采取停产方式达到。企业有多条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的,应当对超过总产能限产比例的生产线实施停产;对有单一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的,应当连续停产超过供暖期限产比例的天数;对确实无法停产的生产线或生产设备,或因保民生任务不能完全停产的,应当以企业产品产量或用电量计限产负荷。

)坚持动态更新原则。秋冬季期间,凡是应当列入错峰生产行业的企业,但瞒报漏报的,一律立即实施停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四、实施范围

重点范围是建材碳素氧化铝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玻璃等行业企业。

(一)砖瓦、耐火材料、碳素行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不能临时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立即停产的砖瓦、耐材、碳素等行业提前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采取轮停的方式达到相应比例的减排。

(二)水泥行业。按照山东省水泥协会规定的2020—2021年秋冬季错峰生产措施执行,同时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相关措施。

)PVC手套行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PVC手套相关生产线黄色预警减产20%、橙色预警减产30%、红色预警减产50%,以生产线计。

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行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行业,对涉及民生保障的实施民生豁免,其他按照《周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措施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各行业企业的停产、限产措施。

(二)强化任务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各行业错峰生产企业清单“一企一策”调控措施,将停限产任务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错峰协调机制,加强对错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错峰生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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