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工作的通知

周工信字20226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工作的通知》(淄工信改字〔202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设备(软件)购置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是依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情况实行事后补助的资金。按照“市统一政策制定、企业自愿申报、区(县)受理审核、市级核查兑现”程序落实。

二、支持标准及条件

(一)支持标准

贯彻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五个优化”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0〕8号),推动工业制造能力梯次提升。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第三方机构审核的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不含增值税),按照最高不超过10%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最多支持2个技术改造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在周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并符合山东省涉企财政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2.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模500万元(含)以上。

3. 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已依法办理备案(核准)等相关手续。

4. 实施项目按统计要求已纳入技改项目统计库。

5. 购置设备(软件)已到位,并取得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且申报项目主体与项目立项手续、设备购置清单、发票主体应统一,发票日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 申报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同一法人不同企业间购置设备,单台设备价格(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万元。

7. 列入设备(软件)购置补助范围的设备投入应在项目备案(或核准)日之后购买。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请和审核

1. 申报主体要按要求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项目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汇总提报至区工信局;

2. 申报项目所在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对申报主体提报的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 区工信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等工作;对审核认定的补助项目统一征求“一票否决”(安全环保)、“绿色门槛”主管部门意见及履行其他有必要进行审查的事项。

4. 区统计局负责审核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申报项目统计入库情况,项目统计入库情况以区为单位统一认定;

5. 区财政局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项目查重、资金拨付工作。

6. 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拟奖补的企业及项目,并审核认定补助资金数额,形成审核意见报市工信局。

(二)资金拨付

市级部门核查认定后,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申请,并提报以下资料: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手续。

(2)企业购置设备(软件)明细表,合同、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进口设备需提供报关单、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缴款单据等资料;

(3)固定资产增值税认证抵扣明细单,企业纳税申报表。

(4)企业营业执照。

(5)设备到位(安装)照片。

(6)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2022年设备(软件)购置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附件2)随申报材料单独报送,不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五、报送时限

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有关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于2022年10月9日前,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汇总提交设备(软件)购置补助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工信局投资发展科。报送材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PDF电子版,逾期未报的不再受理,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公务邮箱:zcqjxjtzfzk@zb.shandong.cn。

六、监督检查

企业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严重失信行为,将列入信用负面清单并追回补助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投资发展科   刘新杰  宋 宇 

联系电话: 6195170 

区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赵文刚  

联系电话: 7878153

 

附件:

1. 2022年设备(软件)购置补助汇总表

2.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诺书

 

 博市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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