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新产品市场应用奖励资金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字号
周工信字〔2022〕64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497/2022-5303151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文日期
2022-09-3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有效性
失效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新产品市场应用奖励资金的通知
周工信字〔202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新产品市场应用奖励资金的通知》(淄工信改字〔2022〕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新产品市场应用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采购新经济入库企业首创型产品或服务的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事业单位)。
二、支持内容
1.新经济入库企业的首创型产品或服务。新经济入库企业是根据《淄博市新经济企业入库管理办法》认定公布的种子类企业、瞪羚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平台型领军企业四类。包括2020年以来入库种子企业、瞪羚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平台型领军企业以及2022年种子培育企业。首创型产品或服务包括2020年、2021年我市入选山东省创新工业产品、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等产品和服务。
2.新经济政策正式印发(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区内企事业单位采购新经济入库企业首创型产品或服务,对于首次进入市场的,按照采购合同金额30%给予采购单位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于后续采购,按照采购合同金额10%给予采购单位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采购产品和服务为我市新经济入库企业研制生产,且入选2020年、2021年山东省创新工业产品、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等产品和服务。
(二)首次进入市场是指认定为山东省创新工业产品、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省首版次高端软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实现销售,以销售合同和发票为准。
(三)合同须为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为正常市场化采购行为,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包括:持股/被持股关系、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实控人、董监高人员重叠以及所有类似情况。
(五)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级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新产品市场应用项目申报表》;
(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必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1.采购双方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采购的新经济入库企业的首创型产品或服务证明,包含新经济入库企业认定证明和2020年、2021年山东省创新工业产品、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等产品和服务认定证明;
3.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上市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
4.首创型产品或服务首次进入市场的销售合同及发票加盖公章版复印件;
5.首创型产品或服务自上市以来销售情况构成表(含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加盖公章版;
6.首创型产品或服务的彩色图片等;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向注册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申报相关材料。各镇(街道、开发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至区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区县初审。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审核原件)、实地现场审核项目。
(三)市级审核。市级有关部门对区县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
区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二)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淄博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发展科
联系电话:6195170
区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联系电话:7878153
附件:淄博市支持新产品市场应用项目申报书
淄博市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周村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淄博市支持新产品市场应用项目申报书
单位名称(章):
单位所在地: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 2022年 月 日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编制 |
淄博市财政局 |
一、采购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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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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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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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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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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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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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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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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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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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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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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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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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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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采购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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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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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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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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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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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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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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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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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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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名称及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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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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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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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奖补资金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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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财政奖励支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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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县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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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 区县财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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