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七、序号二十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497/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机构: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七、序号二十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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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序号七、序号二十一问题涉及我区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七)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违规建设听之任之,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目前全省在产的8124家化工企业中,3389家无立项手续,5146家无规划许可手续,3259家无土地手续,1183家无环评手续。

(二十一)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二、整改目标

(一)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对全区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通过责令停产、完善手续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规范化工项目审批

、整改措施

(一)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要求,开展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对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化工企业,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各项手续,对限期不能完善手续的企业予以关停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化工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化工项目建设

、整改效果

(一)对手续不全化工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按照违规化工企业整治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对列入发展壮大”“改造升级的规划、土地或立项手续不完善企业,采取完善手续、责令停产等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化工投资项目均严格按照省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规推动化工投资项目建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周村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反映,公示自202039日至2020313日。

联系电话:0533-6195950

邮箱:zcqhzb01@163.com

 

                                    周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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