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8310107)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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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497/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8310107)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宏信化工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17年、2018年企业承诺的环保治理和厂区搬迁的事项至今也没有完成。
二、整改措施
一是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指导企业安全有序推进搬迁工作。二是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加快搬迁进度,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设备拆除。同时,采取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出现异味扰民现象。
三、整改成效
宏信化工老厂区已完成搬迁,问题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公示期为2月10日至2月1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6195208,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