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工信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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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497/2020-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1.投诉渠道
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533-6195208
2.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提出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