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周村区工信局2025年涉企检查行政执法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497/2025-55637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村区工信局2025年涉企检查行政执法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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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工信局2025年涉企检查行政执法情况的公示

 

为维护周村区食盐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民用盐安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起,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共同对我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周村华龙盐业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违法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结果

检查日期

行政执法机关

1

淄博市周村华龙盐业有限公司

行政检查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食盐储备检查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第十五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第十四条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食盐第二十一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按照食盐储备制度要求,承担企业食盐储备责任,保持食盐的合理库存。

未发现问题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2025/10/14

淄博市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