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简明问答方式解读《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22F/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20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简明问答方式解读《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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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我区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01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

    二、淘汰补贴的原则是什么?

    答:该项工作将按照分类引导,适当补贴的原则,根据车型种类、车辆初次登记时间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及时淘汰,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原则,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

    三、淘汰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凡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报废的,按初次登记时间分别给予0.4-4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40%,区级财政承担60%。具体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由区财政局先行支付补贴资金,在完成淘汰任务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周村区实际支付资金的40%予以清算。

    四、哪些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

    答:区生态环境、公安交警、商务、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安排人员入驻,并按部门职责及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部门审核结果及时兑付资金。

    五、相关政策是否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答:是的。该事项已经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原文件: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0/2/19/art_9639_1937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