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22F/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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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公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落实上级部署,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道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4.负责提出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5.承担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负责提出全区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按照分级管理,协调组织全区县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7.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人才引进及培训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辖区内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9.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1.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及管理权限,负责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搬运装卸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许可办理,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配发《道路运输证》;按要求接受维修业户管理备案。

    1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全局劳资、社会保障、人员离退休办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对外新闻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的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负责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负责全局行业扶贫工作。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一般案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市民热线的转办及回复工作。调度协调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行业建设、文明行业创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科。拟订全区公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公路路网建设近期及中长期规划;指导、承担或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落实.上级部署,优化交通运输主要路网,监督实施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区地方铁路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推进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拟订全区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监督全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按照公路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县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上报工作。协调配合辖区内高速公路规划建设。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搞好重点工程的统计报表;按规定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报表的统计、报送和整理保存工作。

    (三)综合运输管理科。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参与拟订和监督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实施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关于道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落实上级部署,优化重要枢纽节点布局,组织协调公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统筹公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等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行业统计工作。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及管理权限,负责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搬运装卸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许可办理,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配发《道路运输证)》;按要求接受维修业户管理备案。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区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信息工作开展。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监督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指导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科。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承担区道路运输安委会和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负责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及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

    三、办公地址

    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3399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