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单位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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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22F/2017-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7-03-1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对本地区道路运输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工作。
(二)拟订全区公路建设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负责道路和城市客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路和城市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县乡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六)指导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
(八)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
(九)制定全区公路发展规划,负责本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依法加强对公路监督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它违反《公路法》的行为。
(十)在本行政区域内,合理规划和调整汽车维修网点,负责对汽车维修行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和汽车、摩托车经营行业进行组织领导,并搞好协调服务。
(十一)审查办理区域内汽车维修业户、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业户的开业、歇业申请,发放和稽核许可证。
(十二)负责对违反维修、车辆技术管理和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三)负责辖区内的运政、路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交通内部管理业务事宜。
(十四)负责对车辆违章及超限超载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交通内部公路“三乱”实施监督检查,对其它公路“三乱”进行举报。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