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22F/2025-550495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1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1
  • 字号:
  • |
  • 打印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经核查,鲁C8368挂、鲁C8587挂、鲁C8599挂等27台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毕思告、毕耜昌等25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未申请延续,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依法注销上述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附件:1. 2025年第1批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

      2.2025年第1批公告注销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名单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211 

202502102025年第1批公告注销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名单(1).xlsx

202502102025年第1批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