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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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22F/2026-55732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27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五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等工作的通知》(鲁交法函〔2026〕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以“信用交通区”建设为载体,聚焦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行为认定和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信用修复,推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为加快实施交通强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公交、出租、驾培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办法等制度和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要有法律法规依据,将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紧推进,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二)高效推进落实
1.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等核心业务和技术工作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每月报送信用进展情况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形成月度工作记录。(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形成定期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掌握、了解单位、科室进展和成效,推动加强信用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具有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任务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各自信用评价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治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联合惩戒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强信用交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在政府官网设置的专栏进行政策文件公开,“双公示”信息公开、信用承诺公示、政务诚信公示、分级分类信息公开、红黑名单公示、典型奖惩案例公开、信用宣传等公开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市局工作开展和调度情况,由局属具体责任单位、科室每季度至少报送3条信用信息,并由局办公室上传至“信用交通”网站。(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配合)
(四)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力度
1.制定完善信用信息目录和相关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参照淄博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并完善周村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并及时公示。(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别配合)
2.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相关部、省、市级政策文件及评价结果和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及时上传的行政处罚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上传至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五)加强事前信用承诺
结合我区实际,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承诺制相关宣传;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中运用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并将信用承诺书上传至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信用承诺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别配合)
(六)加强事中信用评价
1.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积极开展面向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专题培训会。(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2.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于诚信企业不纳入双随机检查目录,只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失信企业加密检查频次,督导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跟踪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3.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事后信用奖惩
1.加强联合奖惩措施落实力度。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根据我区交通运输职责和实际情况,落实诚信企业的绿色通道、重点领域支持等政策优惠和便利服务措施,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加大诚信主体激励力度。(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别配合)
2.认定红黑名单。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认定,局属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将认定的红黑名单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推送至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局属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对于列入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要及时送达告知书,确保其知情权、异议权、申诉权和修复权。(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别配合)
3.推动开展信用修复。局属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要按照信用修复要求,做好后续核查和信用权益维护工作。鼓励被列入行政处罚或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类或信用修复类公益培训。(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别配合)
(八)推进“信易行”“信易贷”应用
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信易行”“信易贷”工作,至少在一个领域开展具体工作,推出信用产品,并对推出的“信易行”“信易贷”产品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九)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程检测、超限超载等方面开展诚信缺失专项治理,曝光失信案例。一是切实整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后仍不按要求整改、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且整改不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二是加大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执行标准不到位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工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严格落实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规定,推动解决“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推进信用交通工作突破创新
1.在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公交、出租、驾培领域率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制度标准,明确信用管理内容、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结果公示等操作规程,为行业信用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和监督管理框架。二是定期考核,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赋分,计入信用电子档案,年终评定信用等级。三是突出结果运用,对诚信驾驶员授予诚信荣誉称号、出租车车身张贴星级标识等奖励措施,对失信者进行警示提醒、脱产培训、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2.结合交通强国和交通强省试点内容,创新推进信用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亮点或典型经验、成果,力争被省、市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应用。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上级有关信用工作决策部署,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开展信用专题学习,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区”创建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任务目标,进一步成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行业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注重对日常管理中信息数据的采集、归集,把日常管理与后续监管结合起来,逐步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模式,打造信用交通周村亮点。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以“诚信宣传月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信用交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诚信氛围。要向市场主体普及信用政策、诚信理念和信用文化,培树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让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