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答复(在庆淄路(正阳路—萌水镇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58
建议人: 胡艳玲等
主办单位: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19-06-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胡艳玲、孙志成代表:

您提的《在庆淄路(正阳路—萌水镇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接到您提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查。经查,庆淄路(正阳路—萌水镇区)段共有4公里位于周村区辖区,其余位于文昌湖辖区,均未安装路灯。我局对庆淄路周村段4公里路灯安装事宜形成了初步方案,计划每35米安装路灯一对,共安装228盏,概算投资140万元,待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文昌湖区路段路灯安装事宜,建议由文昌湖管委会负责。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区交通运输局,6038818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在庆淄路(正阳路—萌水镇区)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为加快“四位一体”建设,提高城市融合建议在庆淄路(正阳路路口—萌水镇镇区)段安装路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安全通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