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石埠村东头姜萌路口安装警示灯、减速带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7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5-09-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A类)

 

 

 

 

 

周交政发〔202524                              签发人:王一川

 

对区十九届人大第次会议第75

代表建议的答复

 

韩克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石埠村东头姜萌路口安装警示灯、减速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自接到您的提案建议后,我局立即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实地查看。经查,该处路口已设有减速慢行警示灯。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要求,姜萌路为一级公路、车辆行驶速度高,主线不应设置减速丘或减速带。为提高主线车辆行驶安全性,在考虑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的基础上,已在此处施画完成人行横道线,提醒过往车辆或人员减速慢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巡查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5915

 

(联系单位:周村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晋,联系电话:18753330791

(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石埠村东头姜萌路口安装警示灯、减速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