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A类)
周交政发〔2025〕24号 签发人:王一川
对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5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韩克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石埠村东头姜萌路口安装警示灯、减速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自接到您的提案建议后,我局立即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实地查看。经查,该处路口已设有减速慢行警示灯。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要求,姜萌路为一级公路、车辆行驶速度高,主线不应设置减速丘或减速带。为提高主线车辆行驶安全性,在考虑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的基础上,已在此处施画完成人行横道线,提醒过往车辆或人员减速慢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巡查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周村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晋,联系电话:18753330791)
(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