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周交政发〔2025〕4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422F/2025-55116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机构: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周交政发〔2025〕4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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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交政发〔20254                 

 

 

关于印发《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局和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形成了《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和《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和《推广应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加快建设全省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事前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分级分类精准检查和协同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按程序组织抽查。检查前要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淄博市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合理确定抽查对象库,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对被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的,应加大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严格执行检查流程程序。检查过程中要统一使用规范的执法文书(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等),统一应用鲁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涉企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检查结果要及时录入鲁执法系统,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实现监管闭环。检查相关内容整理形成一套完整资料发市局政策法规科存档。

四、严格落实执法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检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要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检查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动态调整检查计划,并报区局综合运输管理科、中心综合科备案。

附件:1.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

      2.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5318

附件1      
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  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是否为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1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1.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第八条
2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室的监督检查 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第四十一条
3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资质资格、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五条
4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重点铁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暂行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3号)第六条
5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涉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许可施工图纸一致;损坏、占用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边沟、绿化是否按规定修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6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县乡公路建设 、养护的抽查 县乡公路的新改建 、养护工程项目情况 ;日常养护、专项活动落实情况等 县乡公路建设、管养单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 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7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8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9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2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10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的检查 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11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12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13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 (含线路经
营)的监督检查
企业是否按照运营服务协议或者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 ;驾驶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企业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城市公交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2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
14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督检查 投入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运营区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100%,每年不低于2次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2.《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附件2        
2025年度周村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实施层级 责任科室 配合或协同科室(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1 1.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2.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9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晋    
2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室的监督检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5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市县分别实施(可整合、合并类似质量检查,减少检查次数) 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晋    
3 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9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晋    
4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重点铁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4-10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玉刚      
5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4-10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晋    
6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县乡公路建设 、养护的抽查 县乡公路建设、管养单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3-10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规划建设管理科 中心建设规划科、中心公路保护养护科、交通工程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晋    
7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6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货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滕飞
 
8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10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货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滕飞
 
9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抽查 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0%,每年抽查2次 3月-10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客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东晖
 
10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的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每年抽查1次 5月-6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货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滕飞
 
11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4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5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机动车维修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马树耀               
12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客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东晖
 
13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 (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城市公交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2次 6月-9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区县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客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东晖
 
14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督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100%,每年不低于2次 6月-8月 区级交通运输部门 市县分别实施 综合运输管理科 中心道路客运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东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