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7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7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印发《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字2021〕5号),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制定了《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教育体育行政指导是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法定职责,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以提醒、教育、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地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活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应当遵行自愿、合法、合理、公正公开、便民利民、效能原则。

(一)自愿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通过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二)合法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根据教育体育管理需求,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优先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当必要、适当。

(四)公正公开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必须公正公开,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式、程序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均应当采取适当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公开。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做到既能维护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指导方式应当做到简明高效、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施方式

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当按照“事前提示、事中引导、事后告诫”的原则,根据业务工作特点、工作进度和行政相对人的不同需求,分别采用指引、建议、劝勉、提示、警示、引领、回访、公示等方式进行。

(一)政策指引。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公开、业务咨询、操作培训、知识讲解、政策解读的活动。

(二)发展建议。根据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为学校(单位)的制度建设、教育改革、教师成长、学生培育等指明发展方向,引导其规范办学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监管劝勉。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学校(单位)因内部制度缺失、疏于管理出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存在普遍性问题,采取约见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劝勉的方式,督促其完善制度、整改自身存在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四)提示提醒。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对教育日常管理情况的分析,在学校招生、收费和寒暑假之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教育行政部门各项监管要求,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

(五)警示纠错。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警示其立即纠正,明确告知其违法情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补救措施,防止违法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六)示范引领。通过表彰先进、推荐、评价或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分类指导和带动行政相对人强化规范管理意识,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七)案件回访。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回访,指导整改,巩固执法效果。同时举一反三,发布典型案例,指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八)信用信息公示。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职责范围内制作或者获取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公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引导性参考。

三、实施程序

区教育和体育局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指导,也可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实施行政指导。

)依职权主动实施行政指导

1.找准对象。区教育和体育局经调查了解,认为需要实施行政指导的,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指导的目的、内容、理由、依据、实施者等事项,与有关行政相对人进行商谈、协商或其他方式的沟通与交流,以取得理解和配合。

2.调查研究。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情,结合实际与行政相对人协力对该指导项目共同研究,拟订实施方案,提供相关示范文本。

3.组织实施。行政相对人采纳具体行政指导意见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帮助行政相对人具体实施,努力提高行政指导的质量。

)依申请实施行政指导项目

区教育和体育局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指导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拒绝申请的决定,并告知其理由。作出受理决定的依申请实施行政指导项目,按照依职权实施行政指导项目程序执行。

所有行政指导项目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在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如明确表示不服从行政指导的,应当终止行政指导程序,不得强行要求或者迫使行政相对人服从。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教育管理秩序、促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经常性、事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行,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根据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将行政指导全面引入到教育体育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实现全领域、全过程覆盖。建立行政指导日常工作制度,行政指导工作必须在法定的职责内实施,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根据行政相对人的实际需求,切实为其解惑答疑,解决实际问题,不能为指导而指导,摆形式、走过场。对列入行政指导范畴的事项,要先行实施行政指导,在认真指导未果的情况下,依法采取相应的其他行政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行政指导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指导过程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严禁以行政指导为名,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对指导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害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指导教育培训,尽快掌握行政指导的范围、内容、种类和操作方法,科学合理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指导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全面推行教育体育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