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实验中学规章制度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实验中学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26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课堂学习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形式,良好的课堂秩序是开展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学生在课堂上必须遵守课堂规定,实现课堂教学活动的有序实施。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此规范。

    一、课前行为规范

1.课前要认真完成老师上节课布置的学习任务。

2.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因故迟到,须经授课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3.上课前要准备好课本、笔记本、相关资料及学习用品。

4.每节课前,值日生主动擦干净黑板和讲台。

5.课前科代表要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将作业本、实验仪器等上课需要的物品拿到教室,打开一体机、投影等设备,协助老师做好上课准备。

6.遵守课堂礼仪,上课时全体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

二、课上行为规范

1.在课堂学习过程中,须精神饱满,思想集中,认真听课,按照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课堂学习活动。不能在课堂上睡觉,不能趴在课桌上。

2.在课堂上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发言、提问等,须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其他同学交流发言时,须静心倾听,认真思考,中肯评价。

3.老师讲解时,须认真倾听,积极思考,做好笔记。对不明确、不理解的内容要在下课后主动向同学或老师请教。

4.上课时间不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因特殊原因上课期间离开课堂,须经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5.上课时穿校服,衣着要整洁,严禁穿背心、短裤、吊带上衣、超短裙、拖鞋等进入教室。

6.尊敬老师,服从任课教师管理,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保持课堂良好秩序。上课必须按座次表就坐,不得随意换位。

7.严禁将手机、纸牌、棋类、不健康书籍等带入课堂,更严禁在课堂上使用上述物品,如有违反按校规校纪处理。

8.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课桌凳、门窗、墙壁上涂写、刻划,不得随意乱动教学设备,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计算机、投影仪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9.要注意保持教室环境卫生,禁止在教室内吃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0.放学、放假离开教室,要打扫好卫生,整理好桌凳,关闭各类设备电源,关好门窗。

 

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

   

    课堂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实施者和管理者,对课堂负有主要责任。为规范教师课堂的行为,打造高效、安全、生动、生本的课堂,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此规范。

    一、课前行为规范

1.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换,特殊情况需要换课的,需经级部批准,并通知到班级。

2.教师要认真备课,无教案不能上课。做好上课其它准备工作,检查好上课所需教具等物品。

3.教师提前1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不得迟到。

4.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记录缺勤学生名单,下课后及时将名单反馈给班主任。

二、课上行为规范

1.衣着要端庄整齐,得体大方。严禁穿着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拖鞋等进入课堂,不得蓬头垢面,穿奇装异服。

2.要使用普通话授课,教学用语要准确、简练、生动、规范。板书要正确、规范、条理、清晰、工整、精炼、布局结构合理。

3.要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严禁侮辱谩骂学生。严禁在课堂上传递个人的消极观点,严禁发布违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论,严禁有违公序良俗的言行。

4.课堂上严禁使用手机,课堂上接、打电话,视为教学事故。不要携带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课堂。

5.上课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有客来访下课后接待。

6.教学目标要明确,重点突出、准确无误地教授知识。认真研究教法、学法,根据学生学情基础,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设计教学方案。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注重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全面培养。

7.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注重培养学生认真倾听,仔细观察,勤于动手动脑、善于反思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

8.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学生课堂违纪,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也可下课告知班主任协助处理。

9.上课时不准借故放弃讲课,让学生自习。

10.统一安排的自习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管理、辅导,不得离开教室。

 

周村区实验中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

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2、各种非税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处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未经以上四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需要入固定资产的物品,须有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预领的差旅费应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结报,不得拖宕。  

6、凡添购设施3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四)、资金管理

 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收费收据、银钱收据),并将现金当日送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使用支票,要写明用途,由校长签字盖章4、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投,帐款相符,账物核实。

4、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帐。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 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周村区实验中学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其他收入等包括实物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不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不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四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会计每年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委会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会计定期向校长汇报。按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区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单位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六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我们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七条、应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虚列项目支出,不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进行二次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稽核、审批、审查,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九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绩效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务部门执行。由会计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十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在区财政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财务部门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委会讨论,校长批准。会计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区财政局、区教体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会计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会计(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六、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务执行支付。

(二)、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七、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服务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报校长审签。

 

周村区实验中学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商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谈判、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

  第二条 我校所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其他合同。

  第三条 订立、履行合同,实行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和补救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订立合同实行法制审核、逐级备案制度。签订合同应当明确相关负责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我校订立的合同,由办公室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核并书面报备。办公室每年对合同签订、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

  第五条 合同负责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整理完善后进行合法性审查; ()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 ()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六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合同主体的名称(姓名)、住所; ()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七条 订立合同不得有下列内容: ()超越我局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合同保证人; ()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 利益的约定。

  第八条 对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下简称重大合同)谈判、起草时,合同负责人员应当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听取法律意见。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对出现的合同纠纷应邀请政府法制机构参加谈判或召开由有关单位、法律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讨论解决合同纠纷方案。

  第九条 合同审查后,合同负责人员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草拟稿进行修改,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形成合同正式文本。合同正式文本由我局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签署后,应当加盖公章。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由合同负责人员依程序报批。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政府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意向书、合同文本、签约审批材料、签约中的来往电函、会谈纪要等相关文件材料复制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合同内容涉及国有资产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同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有从合同或其他由主合同约定的相关协议或备忘录等, 也应当一并备案。

  第十一条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发生情势变更、相对人资产经营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我局应当向县政府法制机构通报。

第十二条 订立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和资料,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立卷归档。

第十三条 违反规定,未经法制审核擅自签订合同、或经法制审核有不合法内容而实施的、或不按时移交合同资料、规避合同监督管理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合同负责人员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徇私舞弊、失职 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 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和纪检组、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 纪检组是学校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学校政府采购执行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规章制度的情况。

  3.全过程监督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学校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受理学校采购工作的有关投诉。

  ()服务中心是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组织编制采购预算,并报告上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部门。

  3.审核学校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用款计划和采购方式,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报。

  4.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采购工作相关环节的实施,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的支付工作。

  5.负责货物和服务类(不含修缮项目、下同)项目的合同签订、组织验收、资料汇总备案归档等工作。

6.负责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的召集工作。

  ()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为采购项目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采购预算。

  2.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3.负责修缮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以及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4.参与分散自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参与学校政府采购其它类型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核、合同签订、验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务工作。

  5.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采购商务、技术要求等原始资料,并负责技术解释。

  6.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申报、评估、验收工作。

  第八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专家小组成员由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必要时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

   第三章 采购程序

  第九条 政府集中采购的工程程序

  ()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调整。委托人应于每年11月以前编制下年度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报学校审批;财务室负责将学校批准的学校政府采购预算上报财政局审批,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准后生效。

  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经财政批复后,一般不予以调整,特殊情况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调整。

()编制学校政府采购计划。委托人应于每月10日以前将月度采购计划报计财科,财务室审核后将采购计划报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报区财政局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采购。计财科按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并确认中标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开标确定采购人后,由委托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的采购合同应与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验收。工程、修缮项目验收由总务科组织,总务科、使用和管理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其余项目验收由计财科组织,计财科、使用和管理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通过验收是采购项目结算、付款的必要条件,验收人应当签署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并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款支付。项目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计财科按审批权限办理。

  ()维保及质保金支付。工程、修缮项目保修期内维保由总务科负责,质保金支付由总务科征求使用或管理部门同意后,按审批权限办理;其余项目保修期内维保由使用或管理部门负责、计财科协调,质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由计财科按审批权限办理。

  ()资料归档。工程、修缮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由总务科负责;其余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由计财科负责。

  第十条 符合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分散采购,由委托人编制采购计划,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由计财科和委托人共同组织采购和验收。

  第四章 采购的监督与纪律

  第十一条 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禁止通过分拆、分段、分项等办法,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 采购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四条 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办事。不得虚假采购,不得与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周村区实验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汽车)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3、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消耗性物品,面广量多,在记录同一物品,不同型号或不同价格时,可一并记录,在记录中宜粗不宜细,但必须做到帐与实物数相符,并结出存数。

  5、固定资产帐册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6、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

  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可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新有物品。

 

 

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高中部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落实教学常规是教师教学岗位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教学质量重要保证。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我校高中部教学常规。包含教学计划与教学总结、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校本教研、教师课堂管理、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后辅导、考试与评价、听课与评课、检查与反馈九个方面。

一、教学计划与教学总结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每位教师应在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分析学情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和备课组教学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内容应包括:1.教材分析;2.学情分析;3.学期教学任务、目标;4.具体措施;5.授课进度。

每学期末,每位教师应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以便于总结经验,提升水平。教学总结应包括: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2.教学中的成功经验;3.教学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4.课堂教学改革方面的情况;5.教学成绩情况分析。

二、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

1.提前一周进行集体备课,实行备课组半天集体教研。

2.集体备课环节及流程:统一教学进度,由主备人对每一课时的课件、学案、课时作业等依次进行说明,备课组全体教师提出修改意见,进行现场修改(若修改较多或修改难度较大,也可由主备人进行记录过后修改,修改后必须经备课组长进行审核),上周教学问题汇总,周练题目选编,下轮备课任务分解。

3.备课组长提前对集体备课的任务进行分解,主要是教学所用的课件、学案、课时作业、周练题等,领到任务的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经集体备课审核通过的课件、学案、试题资源等上传ftp规定的文件夹。

5.教师个人从ftp下载课件、学案、试题等,根据课件和学案,结合班级学情在备课本上书写个人课时教案。个人教案包括: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流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工作三年内的年轻教师写详案,其他教师教案也要体现教学设计的环节,不能过于简化。

6.按要求填写集体备课记录表,及时上交级部管理员,教导处汇总每周的有效教案并公示。

三、校本教研

1.校本教研以解决本校、本学科教学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探索教学规律,实施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2.校本教研要实现专题化、系列化,根据年级学生、学业的特点,每学期着重探索某一方向,每月确定一个主题。

3.教研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教研组长要组织备课组长,在每学期初确立本学期的校本教研方向和每月研究主题,并制定研究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校本教研在半天集体教研时间,集体备课之后进行,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组织。

5.树立“问题即课题”的意识,通过校本教研解决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学期末撰写教学反思报告或教学论文。

四、教师课堂管理

1.遵守上课纪律。教师要提前一分钟候课,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能私自调课,上课期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吸烟。

2.注重仪容仪表,着装庄重得体。

3.认真组织教学,落实课堂教学礼仪(包括学生的起立、问候、坐下);随时关注学生的课堂行为,保持良好的课堂学习秩序,纠正学生课堂无关学习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加强课堂上学生行为的安全预防与管理,安全使用设备仪器、训练器材等等。

5.上课要讲普通话,板书工整,绘图、实验操作认真规范,不写错别字和不规范的字。

6. 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生为本,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学习氛围。

7.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充分运用现有的信息技术设备开展教学活动。

五、作业布置及批改

1.作业批改的达成目标:一是督促学生落实;二是学生通过改正加深理解;三是教师通过作业反馈了解学情。

2.作业要经过集体备课研讨,做到组内一致。题目要精选,数量适当,难度适中,根据学生基础和层次的不同提出相应要求。

3.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九个学科,要做到每节课后有作业,作业类型有学案整理、教辅资料选题、作业本作业、周练试卷、作文等。各学科要以督促落实、反馈学情为作业批改的基本目标,根据任教班级数,学科作业类型多少,选择切合实际的作业批阅方式。

4.各类作业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批改、有讲评、有改正,督促学生建立错题本,经常归类总结。教师要建立作业批改记录,在集体备课时要进行一周教学问题汇总,提倡教师做错题笔记,利用周练进行补偿性训练。

5. 提倡教师面批面改作业。

六、课后辅导

1.教师要按照自习值班安排入班辅导,答疑解惑,指导学生做好自主学习。

2.全员导师应经常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

3.教师要鼓励学生到办公室向老师请教,对提出问题的学生要热心予以解答。

4.鼓励教师以学科兴趣小组的形式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或弱科学生进行针对性辅导。

七、考试与评价

1.每学期两个学段分别组织学分认定考试,由级部统一安排。

2.全市统考时使用统考试题,无统考时使用校际联考试题或学校命制试题。学校命题由教学督导室牵头,教研组长组织实施,试卷难度适中,体现基础性与发展性。

3.阅卷采用密封流水阅卷的形式,阅卷应认真,客观,公正。大力推广网上阅卷。

4.学生考试成绩的70℅纳入学分认定考核。

5.不公开学生成绩名次,考试成绩作为学分认定和教学质量反馈、评价的依据。

6.学校和级部组织各层面的教学质量推进分析会,认真查摆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的措施。

八、听课与评课

1.备课组每周安排公开课(备课组≦2人,可以相近学科联合),原则上安排在半天集体教研的第一节课,备课组上报级部,级部汇总公示并报给教导处,教导处汇总公示每周的公开课和上周的听课人员名单。

2.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听课、评课,听课必须写出听课记录,每位教师至少提出三点建议和三点不足,在听课本上做好评课内容记录。

3.学校每学期组织优质课评选活动,备课组长要积极组织教师参与讲课和听课活动。

4.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参加工作三年之内(含三年)的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主管教学的行政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教学督导室干部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涵盖三个级部

九、检查与反馈

1.每月组织常规检查,由级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教师个人教学常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即时公布,纳入考核。备课组每一名教师教学常规得分之和为备课组教学常规得分,三个级部备课组教学常规得分之和为教研组教学常规得分,每学期末进行汇总评比

2.教学督导室加强日常教学督导,根据常规检查、教学检测成绩等,形成级部月教学质量监控报告,上报学校审阅,经教导处反馈给级部。

 

周村区实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级部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二、考试命题

第二条 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 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市教育局要求进行检测。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学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

三、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里规定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第五条 期中、期末考试由级部统一安排,按照淄博市教育局提供的时间和试卷进行组织。

第六条 阶段性检测考试的试卷命题、印制、密封等由级部安排专人进行,确保不泄题,不泄密。

第七条 所有考试试卷,由各备课组按流水形式网上批阅。

四、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考工作。

第九条 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题和答题卡到考场。

2.发卷前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录。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和答题卡份数,然后上交到考务室工作人员。

第十条 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级部主任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五、违纪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各级部要利用各种形式如主题班会等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考试违纪行为将按照周村区实验中学学生量化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六、阅卷

第十三条 各类考试一律由级部组织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体流水批阅,并及时总结教学过程中的得失。

第十四条 教导处、各级部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七、考核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按照要求进行学分认定考试使用,记录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周村区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