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正阳路小学学生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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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266/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周村区正阳路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帮扶对象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父母均残疾或其中一人残疾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或学生本人为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6.家庭无经济来源:农村,指父母没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只有口粮收入;城镇,指父母下岗、劳动能力较差。
7.脱贫不稳定家庭(建档立卡的家庭)
8.其他因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
二、帮扶程序
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审批、发放由区资助中心负责,我校负责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申报工作。资金必须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审批程序
1.每学年初,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把帮扶家庭贫困生的对象、标准、程序等向家长(监护人)及社会公开。
2.由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和填写授权委托书。
3.由班主任进行家访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并填写家访表。
4.学校进行三级认定,最终确认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5.上报到区资助中心。
(二)发放程序
区资助中心将直接把助学金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卡上,我校资助小组负责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助学金发放金额、时间及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