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正阳路小学学生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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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266/2024-54785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2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正阳路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帮扶对象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父母均残疾或其中一人残疾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或学生本人为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6.家庭无经济来源:农村,指父母没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只有口粮收入;城镇,指父母下岗、劳动能力较差。
7.脱贫不稳定家庭(建档立卡的家庭)
8.其他因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
二、帮扶程序
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审批、发放由区资助中心负责,我校负责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申报工作。资金必须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
(一)审批程序
1.每学年初,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把帮扶家庭贫困生的对象、标准、程序等向家长(监护人)及社会公开。
2.由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和填写授权委托书。
3.由班主任进行家访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并填写家访表。
4.学校进行三级认定,最终确认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5.上报到区资助中心。
(二)发放程序
区资助中心将直接把助学金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卡上,我校资助小组负责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助学金发放金额、时间及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