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实验学校学生资助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4-54781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9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实验学校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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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

 

尊敬的学生家长:

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并向社会庄严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形成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学段全覆盖,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均可按政策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我区学生资助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受助学生从这里获得希望,放飞梦想。我们将继续秉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宗旨,助力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美好人生。请您相信,困难是暂时的,有党和政府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鼎力帮助,有您孩子的奋发图强,经济困难家庭一定会早日摆脱贫困!

为使广大学生家长更全面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现将各学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梳理如下:(如有变动,以上级最新公布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为准)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幼儿园园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实施免保教费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

1.免保教费。对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学前教育免保教费额度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免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2.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的资助,具体额度分为1000元、1200元、1400元3档。

3.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1%-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4.社会资助。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对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额度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杂费,学杂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档次标准为: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职资助政策

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额度按照淄财教〔2013〕37号文件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额度按淄财科教〔2022〕9号文件执行,学费额度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为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涉农专业范围参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额度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档。

4.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6.其他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长朋友们,为了让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学做人,能成才,让我们共同努力。

希望您对我们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温馨提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9月份开始,10月15日结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此期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认定标准、流程进行评审。 

                                

  

周村区学生资助中心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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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收到《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知晓我家学生        (请选择学前段、义务段、高中段、中职段)的各项资助政策。

学校名称: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期:         

 

2024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问卷调查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为学生及家长办实事、解难题,在全范围内展开问卷调查,请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认真填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我们将依照《统计法》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谢谢你的合作!

1.学生所在学段:(幼儿园、义务、高中、中职、高校)

2.所在年级:

幼儿园大班/中班/小班;

义务(小学/初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高中和中职高一、高二、高三;

3.学生父母长期居住地A.农村    B.城市

4.你对于学生资助政策了解程度是             

A.非常了解        B.比较了解        C.基本了解

D.不太了解        E.非常不了解

(选择C、D、E的请认真阅读《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

5.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每人每月989元,农村:每人每月877元(合计:每人每年10524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是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条件之一。

请您认真核算一下,您的家庭人均收入:

A.介于或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B.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低于1.5倍

C.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D.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6 .5题A、B、C的,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就学费用,即人均收入城市    /月,农村    /年,您在认定范围之列,您愿意申请国家资助资金吗?

A.愿意   请诚信填写,符合条件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资助,需要了解学生信息,请输入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后四位       ,班级      

B.不愿意  请诚信填写,填写不愿意申请资助的原因:                  ;为防止问卷重复,请输入学生所在班级     ;学生身份证号后四位:        

5题D的,您或您的孩子对班内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家庭经济状况大致了解吗?

A、了解   B、不太了解    C 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