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第三中学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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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第三中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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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第三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课堂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阵地,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实施者和管理者,对课堂安全负有主要责任。为规范教师课堂的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在课堂上的安全,打造高效、安全、生动、生本的课堂,制定此管理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换,特殊情况需要换课的,需经级部批准,并通知到班级。

2.教师提前1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不得迟到。

3.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记录缺勤学生名单,下课后及时将名单反馈给班主任。

4.衣着要端庄整齐,得体大方。严禁穿着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拖鞋等进入课堂,不得蓬头垢面,穿奇装异服。

5.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严禁侮辱谩骂学生。严禁在课堂上传递个人的消极观点,严禁发布违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论,严禁发布有违公序良俗的言行。

6.课堂上严禁使用手机,课堂上接、打电话,视为教学事故。不要携带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物品进入课堂。

7.上课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有客来访下课后接待。

8.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学生课堂违纪,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也可下课告知班主任协助处理。

9.上课时不准借故放弃讲课,让学生自习。

10.统一安排的自习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管理、辅导,不得离开教室。

11.课堂上要保证实验的安全操作,预估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并有相应的处理预案。

12.要注意教室内电源插座、风扇、空调、一体机、悬挂物等物品的使用状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13.上课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学生的状态,若有发烧等症状出现,要按照学校防疫流程进行及时处置。

14.上课过程中若发生学生昏倒、抽搐、受伤等紧急情况,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上报学校领导,并对学生进行现场保护,若受到过急救训练,应及时采取适合的急救措施。

15.教师在课堂上要善于观察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在课下进一步了解,并协同班主任进行及时纾解,防止发生学生打架事件。

16.教师在课堂上要关注学生的外在表现,对于自闭、怯懦、暴躁等心理问题,采取正对性的课堂教学措施,或课下跟进心理干预措施,及时帮助学生纠偏。

                     

 

周村区第三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动场地、设施的管理制度

1.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是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的保证,因此设立专人负责场地的维护、布局的调整、设施的更换,保证群体活动有场地器材并能顺利开展。

2.对室外体育设施每学年进行一到三次的检修、油漆,做好检修、更换工作,保证能服务于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及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

3.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场内,防止伤害场地的现象发生。

二、体育课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

1.严格杜绝无老师辅助的“放羊式”体育活动的现象出现。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用好多种体育器械,上课衣着我校制定以下要求:

1)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锋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

3)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

4)尽量不要戴眼镜。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

6)衣服要宽松合体,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

2.体育课前学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课后做好放松运动。带有器材的体育课教学内容,老师一定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护与帮助工作。

3.各班任课教师必须给自己的学生经常进行运动锻炼安全教育。学生在课外业余锻炼时出现的运动创伤,由该任课教师负责处理,并承担教师责任。

4.新生由家长填写学生身体情况调查表,交给学校以作体育运动时参考。

三、运动会安全措施的规定

1.学校组织的各种运动会均需先写活动计划和安全责任管理措施交学校审核订正,方能实施。

2.运动会前期训练器材的发放必须要各班、班主任凭借条从体育组将器材借出并口头协议安全措施。训练结束以后,按规定交还器材。训练中出现的运动损伤均由借器材人负责。

3.运动会中,设立会场器材专管人员。

 

           

周村区第三中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与健康教育到位。

教师要在实验课上课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卫生知识与安全防护技能(使用水电、课堂学习活动、突发事件等)教育。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到位。

1.教师上课要提前5分钟到教室认真清点人数,弄清缺课学生名单及原因;上课中途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和学生;铃声未响,不能提前下课;下课不能拖堂;教师要熟练掌握各种活动器材;要注意开关好门、窗、灯。 

2.活动室上课时,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活动操作规则和流程,注意活动器材使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在实验课教学过程的安全,并有权责令违章违纪者停止活动。

4.学生在亲自制作时要注意安全,一切听从老师的指导。 

5.在实验课活动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6.实验室、活动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不准擅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周村区第三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为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管理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1.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集会,经常性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了解掌握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配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 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体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5.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6.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周村区第三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室、学校功能用房、体育场、学生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池塘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校舍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分管人员必须立即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同时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及各功能教室管理人员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按程序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区教体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或企业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维修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

十一、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保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周村第三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各类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

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办公室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