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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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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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新建路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课堂教学安全放在首位,特制订以下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每个人都要遵守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 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各班安排学生专人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及时填好出席记录。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在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录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提前候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导处,三天以上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三天以下自行调课,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教师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结合体育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老师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教师务必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对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体育老师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解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时,要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后做简单讲评。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现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报学校。

5.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田径场等);构筑物(如假山、鱼池、探索园等)。

二、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管理常规

1.总务处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修理,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有关校园校舍安全的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状况。涉及安全的项目马上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修理。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区教体局,同时采纳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学校应依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楼顶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墙、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六、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改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七、学校每年要依据校舍安全状况,制定修理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修理项目。校舍重大修理按照区教体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修理,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确保质量。

八、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状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状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修理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状况。

九、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看法,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仪器室、微机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更换。

4.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微机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严格管理,不准私拿私存乱放。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人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疏散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周村区新建路小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为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年级部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自备车、向社会承租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审核,方可用于接送学生。

三、学校要督促车主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内乘客险等相关保险。

四、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停靠点、会车点等,必须经交通等部门勘验后,方可行驶停靠。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五、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督促车主及时保养和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六、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节日和假期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车辆违规运营。

七、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与车主、驾驶人员、乘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义务,齐心协力做好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学校督促车主、驾驶人员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研究解决车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整改措施。

九、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接送学生车辆准驾资质。

十、学校要督查车辆运营过程性监管工作,控制乘车学生数量,从源头上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维护乘车秩序;强化对驾驶人员的跟踪管理,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一、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车辆有违规运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十二、学校要认真落实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接送时间等“四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十三、学校要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十四、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学校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实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低速行驶。若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要求停开接送学生车辆,并及时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由乘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护送学生上下学。

十五、接送学生车辆临时更换驾驶人员,学校要督促车主将临时驾驶人员资料报区公安交警大队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顶岗。

十六、学校有重大活动,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必须报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