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实验学校应急预案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3266/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
周村区实验学校校园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校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淄博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即发生在学校内、学校所在地区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各专用教室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四)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学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及应急处置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分类
按照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情况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郭 明
副组长:李拥军 王 茜 杨立涛 韩乐祥
组 员:张伯承 王慧玲 王 晗 毕学文 陈继磊
王开封 王学庆 刘 艳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决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信息,适时向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灾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性事件专项资金,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
责任分工:郭明负总责;杨立涛负责组织协调;王茜负责师生摸排;陈继磊负责后勤保障、安全稳定;王慧玲负责宣传报道;张伯承同志负责信息汇总。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30分钟内,电话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2小时内报相关文字材料。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
3.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四)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2.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充足。特殊物资应由专人保管,确保物资器材存放合理、运输便利、安全可靠。
3.资金保障
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学校要严格保证。
4.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
组长:杨立涛
组员:王开封 陈继磊 高锐 杜春光 尹承军 蔡波 张勇
张长江 张士广 孙波 朱波 王传镇
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七、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一)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受灾师生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三)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四)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置措施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源及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向教育局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同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必要时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妥善处理好环境污染事故善后工作。
8.发生危险品污染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当地环保部门。
(五)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六)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七)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置措施
1.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通讯保障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事故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八)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置措施
1.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暴力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暴力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发生一般性暴力事件,学校第一时间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局。
发生重大校园暴力事件,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教育局,在教育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况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由学校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九)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八、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一)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
(二)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三)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凡是需要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都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防止产生继发性灾害问题。
(五)善后与恢复,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从应急转向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整改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六)事件结束后,学校应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综治办反映存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各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九、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新冠肺炎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域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等病例,发病人数以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周村区实验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以校长郭明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校园突发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体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2)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3)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3.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a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b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c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d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e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临震应急行动
a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b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c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d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e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f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震后应急行动
a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b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c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d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e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f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g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h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i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区教体局及当地党委政府。
(4)其它
a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b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周村区实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建立每日晨检、午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 明
副组长:王 茜 杨立涛 李拥军 韩乐祥
组 员:陈继磊 张伯承 王开封 高 锐 王学庆
刘 艳 孟韶淑
四、学校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7.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8.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9.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定期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完小负责人应马上报告校长室。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炎症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