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南郊中学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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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南郊中学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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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郊中学2022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南郊镇片区及划入经开区原南郊镇村庄

二、招生计划

3个班 

三、招生时间安排

1.825日下午: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社、电视台等发布招生公告。

2.828日:学校组织做好片区内学生的报名登记工作。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不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儿童无法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达不到入学规定年龄的儿童入学

(二)报到方式

1.已通过“爱山东”APP或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完成信息采集的学生,可根据当时采集信息到划定的服务学校报到入学。

2.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到家长与学生至少提供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到校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资料准备:

家长与新生凭户口本、户口本学生本人复印页和学籍卡到校进行信息审核。

4.审核时间:

集中审核时间为8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如因个人特殊原因,最晚于829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审核。

5.审核地点:

在教学楼一楼各班教室。各小学班级请到指定班级审核。中心小学到初一1班,李家小学到初一2班,贾黄小学到初一3班,八里小学及非以上四处学校学生到初一4班。

6.审核程序:

1)学生进入相应审核地点,教师确认学生身份,教师查验户口本和学籍卡后,家长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扫描二维码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确认学生信息已经录入问卷星后台。

2)户口本审核完毕后由家长带回,户口本学生本人复印页和学籍卡由学校留档。

3)家长扫码加入学校新生QQ群,不允许学生进群。后续招生信息在群内随时发布。

五、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我校为非寄宿学校,执行淄博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75元。学生生活费补助分两次发放,春季学期一般每年330日前发放。秋季学期一般每年1030日前发放。

(三)学生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

每年930日前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生需要如实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淄博市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分值量化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每学年学生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

2.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入户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必要时需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班主任按困难程度进行划分资助类别档次。

3.评审认定

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认定”的程序确定资助名单。

4.公示发放

资助名单在学校合理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助学金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或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姓名社保卡的银行卡中。

5.建档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家访认定表等材料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新增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应即时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应参照特殊困难家庭学生项目标准,如无财政资金,可利用其他渠道的合规资金予以资助。

(五)温馨提示

1.淄博市建议 2022-2023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如下:

学段

城市户籍(单位:元/ )

农村户籍(单位:万元/ )

A

B

C

A

B

C

义务

教育

1650()1450 (不含)

1450()

1320 (不含)

1320()以下

1.7()

1.53 (不含)

1.53(含)至1.36 (不含)

1.36 ()以下

 2.无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之内的可以申请国家资助。特殊情况下,人均收入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但是在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突发特殊情况而造成学生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也可以申请国家资助。但是由于房贷、车贷等原因致贫的,不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特殊困难学生说明: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对象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家庭学生等情况。各类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次(C档),不低于中档(B档)。不申请生活补助的各类特殊困难学生要说明情况,并书面承诺放弃声明。

4.提供材料: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的社保卡,需要开通银行卡功能。建议申请通过的学生,家长到社保卡所属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并存入一元钱打印流水,流水交班主任存档。

5.“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掉队”是我们学校的庄严承诺。学生资助工作我们既会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会充分尊重和保护孩子隐私,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排除顾虑,让孩子积极如实申报。

六、咨询电话     

郑校长13964319275        刘主任15866276776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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