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王村中学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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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王村中学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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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一、 资助项目: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二、 申报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边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可通过家访、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寄宿制初中生每人每年1350元;非寄宿制初中生每人每年625元。 

三、申报程序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一)组织申请

  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信息,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教育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期内可作调整。春季学期对转学、退学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内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认定

  结合家访等工作安排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评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形成拟资助名单,评审过程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评审记录存档备查。

(四)公示

拟资助学生名单应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得公示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超过公示期限的信息应及时撤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在资助系统中对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确认。

)资金发放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按学期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给学生。坚决杜绝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坚决杜绝跨学期发放资助资金;坚决杜绝代签代领。

五、注意事项

学校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1、学校各级认定机构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 程序,认定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平、公正。

2、学校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 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3、学生及家长对于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本班评议组长向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诉或请求复议;对复议后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体局资助管理部门投诉。

 

 

淄博市周村区王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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