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市南路小学学生资助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3266/2024-54777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7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市南路小学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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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2024.9

周村区市南路小学

我校在全面总结上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体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本校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的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段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资助额度

(一)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三、工作流程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1.利用入学通知、宣传板、橱窗、QQ群、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2.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及家长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二)做好日常常规管理工作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资助工作。

2.对一年级新生做好摸底排查。学校组织专门调查小组,对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确保情况的真实性,同时也确保不漏掉一个贫困学生。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工作开展以下系列活动:第一步通过班主任宣传、打电话等形式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第二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填报申请材料,学校评审认定;第三步对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册公示;第四步非寄宿生助学金的申请认定;第五步资金发放。

(三)认真布置,扎实推进,做好学生资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1.国家助学金资金量大,惠及学生数多。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和家庭贫困学生调查了解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关键。

2.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同时监督学生对助学金的消费情况。

 

 

市南路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2024.9

周村区市南路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三级认定、复查、建档备案环节。

(一)提前告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和摸排工作。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等材料。

(三)三级认定。

1.班级评议。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填报的信息在班内进行初步评议。

2.级部认定。年级认定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评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进行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公示。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认定小组的评议结果,按照评审程序,最终审核确定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复查。每学年定期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家访、信件、电话、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核实,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五)建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建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