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周村区北门里小学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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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周村区北门里小学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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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北门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确定认定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各职能

根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际任职情况,调整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和级部认定工作人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明确各级成员的职责,各司其职,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1.班级评议:以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2.年级认定:以级部组长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成员担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校级认定:以校长为组长,支部成员、教导处、级部组长等担任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标准档次与救助范围

(一)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设置为“一般困难”(A档)、“困难”( B 档)和“特殊困难”(C)三档。

(二)救助范围:

周村区北门里小学所有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救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班级评议:班主任组建班级评议小组,指导学生认真、详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注意签字和按手印,并根据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定量定性分析学生经济情况,初步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审核汇总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并上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三)年级认定:年级认定小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评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进行家访,并认真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并及时上交存档。年级认定小组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四)校级认定:学校要严格把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严格审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审批通过后,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淄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周村区北门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根据认定工作程序,学校领导小组、年级(专业)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地完成认定工作。

2.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和申请认定工作。班主任向一年级新生发放《淄博市周村区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学生填报情况,组织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分值量化表》确定困难等级,报年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年级认定工作组组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认定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核实信息,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确定困难学生,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工作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在3日内予以答复。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校级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最终认定,如有变化,及时调整。